成都凯捷诺达商贸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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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应对所有新的中心供氧系统及其管道和附件进行检查和检查,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。其次,在中心供氧系统改造、扩建或维修后,应进行检查和检查,并在拆除、更换、添加或分离部件的区域进行检查和检查。
2、检查和检查应在变更点用户端的供气区域进行。对于不影响管道系统的气源设备或气体报警器的更换,只需对这些设备或报警器进行功能检查。
3、中心供氧系统施工过程中,施工质检员按本标准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,并做好记录。检验员只有在确认检验体系符合本标准要求后才能签署检验证书。然后,检查报告应详细记录所有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,并存档。
4、每周检查加湿系统的水道;每周清洁一次滤网,干燥后安装;中效过滤器应每两周干燥一次。如有损坏,应及时更换;每两年更换一次过滤器;有时内部空间很小,但是有很多人在里面移动。此时,氧气供应可能不足。虽然它可以维持人体的操作需要,但这种低浓度的氧气可能会影响在其中移动的人的精神面貌。
5、医疗中心供氧管道通过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验收(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);按《压力管道检验规范》验收(注:中心供氧管道直径不大于25mm或工作压力不大于0.1MPa,非压力管道(无需市政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验收)
6、每周检查系统水道的流量;其次,过滤器应每周清洁一次。清洁后,干燥后安装过滤器。清洗过程中如发现损坏,应及时更换。与中心供氧系统配套的过滤器一般每两年更换一次,并在此期间进行检查;指设备的管道检查。管道检查每周进行一次,每天进行一次,并做好登记记录,确保中心供氧系统正常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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